影视剧版权归属中的猫腻
一女嫁二夫,这一窘态正在乐视影业与光线影业之间上演。
乐视影业日前高调开拍电影《何以笙箫默》,而该作品原著作者顾漫却宣布与光线影业合作,将于明年推出新电影《何以笙箫默》,并称乐视电影版权已经到期。
畅销书作为“明星IP”(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影视公司的重视;以《小时代》、《甄嬛传》为首的改编影视作品,凭借原著影响力,也帮助影视作品获得了较高的关注度。
光线半数新作为改编
《何以笙箫默》为顾漫于2003年创作畅销小说,曾三度入围当当网青春文学年度销量前十,具有十分广泛的读者基础。
资料显示,2011年9月10日,乐视影业与顾漫签约,获得《何以笙箫默》独家电影剧本改编权,合约期限为三年。2014年8月20日,乐视影业取得了《摄制电影许可证》,并签约主创和主演,进入开机阶段。
顾漫表示,乐视电影的版权已于2014年9月10号到期,双方曾就续约进行协商,但最后并未达成协议,因此版权合作已经终止。新的电影版权已经签给了光线影业,顾漫将担任光线版电影的编剧。
光线总裁王长田日前公布了光线影业2015年的电影片单,《何以笙箫默》名列其中。按照此前公布的消息,光线版《何以笙箫默》将于2015年下半年开拍。
目前,针对这一纠纷,乐视、光线及顾漫均未给出最终解决方式,后续可能会出现两部题材相同的电影。
畅销书一直都是影视改编的主要内容来源,在《致青春》大获成功后,光线影业开始了收集“明星IP”的动作,由小说改编的电影《匆匆那年》于12月12日上映,目前票房已高达5.7亿元,暂列贺岁片票房冠军的位置。在王长田公布的2015年制作发行的36部电影中,18部为购买版权内容,占比高达50%。
抢版权资源乱象频发
12月28日,首届中国影视文学版权拍卖大会成交额高达1.82亿元,反映出当前版权竞争的火热。在此背景下,影视版权竞争中不乏《何以笙箫默》这类“一女嫁二夫”的乱象。
畅销书《盗墓笔记》就曾面临版权风波。2012年12月5号《盗墓笔记》作者南派三叔和上海承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署了电影改编权、摄制权,同时约定1年内开机拍摄;由于承宗文化未能如期开机,版权被欢瑞世纪获得。
据介绍,《何以笙箫默》、《盗墓笔记》均属于作品首轮改编权到期,从而发生二轮转卖的情况。两个情况不同的是,前者已经完成剧本创作,后者则尚在筹备阶段,所以结果有所不同。
另一种“一女嫁二夫”的情况代表则是《鬼吹灯》,该系列作品共有八部,前四部版权由中影获得,后四部由万达影视获得,从而也将诞生不同公司出品的《鬼吹灯》系类作品。
此外,影视公司还需警惕的是侵权风险。《人在囧途》的制片方武汉华旗影视,于2013年3月状告《人再囧途之泰囧》光线传媒等出品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侵权,要求赔偿1亿元。此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目前光线传媒已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面对版权市场的乱象,司法环节成为治理的重点。12月28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这是继北京、广州之后的第三家知识产权法院;此前,最高人民法院近期的一份报告中也显示,或研究设立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高级法院。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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