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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委员和电影界人士聚焦电影产业促进法

  备受业界期待的电影产业促进法1日起实施。正处于关键发展期的中国电影,正步入“法治时代”。

  在2017年全国两会前夕,记者采访了部分代表委员和电影界人士,聚焦中国电影能否抓住“有法可依”的发展机遇,迎来新变化。

  焦点一:电影产业活力能否进一步释放?

  自2003年产业化改革以来,中国电影一直高速发展。从启动立法的2003年到法律颁布的2016年,中国电影银幕从不足2000块到突破4.1万块,观影人次从7000万增至13.72亿,票房从10亿元升至457亿元……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童刚说,从法律层面确立“电影作为产业”的属性,将改革成果上升到法治层面,有力巩固了中国电影发展的自信。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说:“电影产业促进法坚持放管并举,该放的放开,该管的管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电影产业发展提供了便利和保障。”

  2016年底,中国成为世界上银幕数量最多的国家,继续巩固了世界第二大电影市场地位。代表委员认为,中国电影市场还未饱和,仍有巨大的潜力空间。

  “中国电影市场已经成为全球电影人向往的热土,成为投资人的必争之地。”中影股份公司董事长喇培康表示,中国电影走向法治时代,将极大激发电影人的创作热情,进一步释放中国电影的产业活力。

  焦点二:电影市场环境能否进一步净化?

  放眼中国电影市场,与高速发展相伴而生的,还有不少乱象。

  “近年来在电影市场繁荣和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粗制滥造的问题,票房造假、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比较突出。”许安标说。

  电影产业的繁荣发展需要规范成熟的电影市场。电影产业促进法中明确规定: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有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许安标认为,这些规定体现了国家严厉打击市场不良现象的决心,能够有效规范电影市场,积极推动影院行业的健康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文联主席张和平认为,相比其他艺术形式,电影的市场性特征更强,竞争尤其激烈。“明确电影从业者在法律层面的底线要求和相应法律责任,有助于形成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张和平说。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局长张宏森表示,建立一个公平、公正、法制、透明的市场,是电影产业促进法立法的主要目的。要借法律实施之机,在电影市场规范上打出一套组合拳。

  焦点三:电影创作质量能否有质的飞跃?

  纵观当前电影市场,一些颜值较高演技一般的青年演员,屡屡在大制作、高票房作品中担纲主角,投资方对此趋之若鹜。

  全国政协委员何香久调研发现,当前电影投入的大部分资金被这些演员拿走。“电影行业有个不成文的规矩,电影制作成本20%要各分给男女一号,其次是导演和其他主要演员,只有小部分费用用于电影创作。制作成本被一压再压,能否做出真正的好电影?”

  “中国电影产业虽发展很快,但作为电影产业链源头的制片行业依然存在巨大挑战。现在,思想精深、艺术精湛、技术精良,两个效益俱佳的高峰制作数量还不多。”喇培康说。

  “越来越注重抢夺眼球,追求感官刺激、欲望表达,粗制滥造的‘神剧’‘雷剧’屡现,真正的好电影并不多。电影产业促进法必将对改变电影界现状起到重要作用。”何香久说。

  不少代表委员认为,中国电影的繁荣,只有市场繁荣是远远不够的,最终应体现在创作的繁荣上,体现在内容的深度和厚度上。

  “中国电影人要做的就是静下心来打磨内功。”全国政协委员王兴东说,当前中国电影“烧钱”现象比较严重,急功近利。“电影不存在大和小,只有好和不好,投资大并不说明能讲好故事。提高影片质量,必须以职业道德为操守,要有十年磨一剑的耐心和工夫。”

  据悉,电影主管部门已将2017年定为“创作质量促进年”和“市场规范年”,决心在电影产业促进法的保障下,深化电影产业改革,扎实推进由电影大国向电影强国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