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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网文影视改编的灰色利益链

(原标题:揭露网文影视改编的灰色利益链)

涉嫌抄袭200多本书小说的《锦绣未央》已被朝阳区法院立案,而根据该小说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才刚刚经过一轮热播。近年来,影视化简直成了网文的照妖镜,每有一部网文IP改编的电视剧大火,原著小说便被曝出抄袭,《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花千骨》、《后宫甄嬛传》等均被涉及。北京商报记者发现,在众多著作权纠纷中,影视制作公司往往扮演着一个推波助澜的角色,不但将各类问题IP推向影视资本市场,还通过商业化包装逐步形成一条灰色利益链。

涉嫌抄袭成宣传噱头

2013年2月,小说《锦绣未央》首次被曝出涉嫌抄袭,但作者秦简态度强硬,拒不承认,并表示读者列出的证据不足以成为她抄袭的证明;随后,百名网友花了三年时间做出用以对照是否有抄袭情况的“调色盘”,认定《锦绣未央》一共抄了209本书,全书270万字、294章,仅9章未抄。其中,小说框架抄《长歌天下》;女主人设抄《身历六帝宠不衰》等;谋权宫斗模式抄《帝王业》、《军师联盟》等。

陷入“抄袭”泥淖的还有正在热播的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这部唐七公子的原著小说被指抄袭大风刮过的《桃花债》。此外,由付辛博、马可主演的网剧《寻找前世之旅》,原著作者Vivibear涉嫌抄袭的相关报道也不输唐七公子。2009年初, Vivibear被指涉嫌抄袭173位作者的203篇作品,包括冲田总司、盐泽兼人的祭文。截至2015年,被抄袭人数上升到600,被抄袭文章数目上升到700,仅《寻找前世之旅》就有多达60余本。

尽管涉嫌抄袭,但是无一例外的是,这些聚集了大量受众的网文IP都顺利影视化了。截至北京商报记者发稿,《锦绣未央》在爱奇艺的播放量为84亿次,优酷为88亿次,腾讯视频播放量为72亿次;《寻找前世之旅》在爱奇艺的播放量达到4.9亿次;《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虽然还在持续更新中,但是五大视频平台同时热播,也积累了相当可观的点击量。

业内人士指出,这些被影视化的网文之所以能够收获如此高的点击量,受众基础固然是一方面,但是网络因抄袭而引发的热议,实实在在为电视做了一次免费的宣传,不以涉嫌抄袭为耻,反以此作为营销噱头,这也折射出影视行业的一些病态现象。

借删减修改规避风险

知名编剧汪海林曾发微博指责业内频繁将有抄袭嫌疑的作品改编成影视剧,并表示“抵制抄袭,从我们编剧自己做起”。而一位在影视行业有十余年从业经验的业内人士也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大量涉嫌抄袭的网文IP能够被搬上银屏,编剧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据悉,当影视公司拿到涉嫌抄袭的IP时,会交由专门的编剧修改删减,因为在改编剧本时删除了原著抄袭的表达部分,电视剧本身也就不会涉及抄袭。例如《寻找前世之旅》的剧本,由于改编成了比较接地气、网感较强的网剧,删去了很多原文中的文字表达,已经与原著有所区分,因而规避了很多侵权的风险。

此外,制片方在买IP的时候,通常合同会要求作者注明小说保证是原创,因为评估IP是否抄袭是一个庞大的工程,购买方通常只评估文学质量,但若原著被曝抄袭,一般属于作者违约。在实际操作中,涉嫌抄袭的IP在网络中的抵制情绪强烈,但真正用法律手段维权的少之又少,耗时耗力的诉讼程序能否判定抄袭难说,但影视公司却早已成为既得利益者。

“将知名小说改编为影视剧需要经过很多精细化的程序,但是资本入局后,这个过程便显得简单粗暴了许多。”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余飞表示,资本炒作IP,促使影视公司去购买IP再交由编剧修改,平台也会配合进行数据造假掀起话题,看起来有大批买账,实际不过是被资本绑架而已,“影视产业链已经形成了这样一个封闭的循环,如果影视公司不加入这个话语体系,除非本身实力强,否则难以赚钱,但这样过度包装实则对影视行业并无多大益处”。

IP过度包装缺乏监管

从“问题”IP买入到产出,这样一条灰色利益链之所以存在,归根结底是因为网文版权管理滞后。尽管已经火爆多年,但网络小说版权保护并未形成较为完整规范的体系,缺少明确的版权管理。同时法律对抄袭的规定没有比例要求,虽说按规定只要核心相似就可以认定抄袭,但在实际判定中,由于缺乏客观标准,核心相似的标准也没有明确定论,让抄袭或“深度借鉴”这样相对冷僻的领域容易逃过法律责任。

“若想让整个行业进入良性发展,需要引入科学化、流程化的操作模式,不能仅以热门IP为名,以编剧的创意为主”。余飞表示,现在很多影视剧都不是在卖故事,而主要是卖演员,只要演员好,剧本怎么样都不重要。这也是很多热播剧被诟病的原因,热门IP加当红明星,看似花团锦簇,实则缺乏深度,“其实只要导演和演员提前介入到剧本的创作中,重视剧本,整个产业就会有一个大的改变”。

社会公众版权意识薄弱,对于抄袭的容忍度高也是涉嫌抄袭的IP在影视化后依然有市场的主要原因。2016年11月14日,国家版权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网络文学在版权管理方面的责任义务,细化了著作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虽说实际作用还需看具体落实情况,但是对于观众而言,版权意识仍然有待提升。

近年来,各路资本都在疯狂涌向影视剧市场,许多对这个行业一无所知的投资人往往热衷于剧本的创作,并且为了迎合市场获取资金,将IP变成了圈钱的骗术。正如汪海林所言,顶着IP的帽子,走在法律的边缘,缺乏监督管理,电视剧行业已暂时性休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