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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作品独家授权 文学出版将迎“独家版权”时代?

        2017年1月11日下午,作家莫言在北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其目前以纸质图书形式出版的全部作品版权独家授予浙江文艺出版社。该社推出的“莫言作品全编”丛书第一辑“长篇小说系列”11种亦在会上首次亮相。


据悉,作品未进入公版期的作家给出“独家版权”,是国际出版业的普遍做法;但在国内,著名作家的作品经常由几家出版社同时出版。2016年11月,李银河将先生王小波的全部作品版权独家授予新经典文化,也专门为此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独家版权”意味着什么?莫言为何将其作品独家授权浙江文艺?为什么这个国际惯例在国内却显得特立独行?就相关问题采访了莫言之女、莫言独家经纪人管笑笑,浙江文艺出版社社长郑重,浙江文艺常务副社长曹元勇,资深出版人彭伦等业内人士。

莫言在发布会现场

“成熟的出版产业欢迎独家版权”


莫言的作品一直是出版商青睐的对象,2012年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更是出现了多家出版机构蜂拥而上的“出版大战”。当时市面上的莫言作品版本多达几十种,质量参差不齐,不乏非法盗印的版本。


浙江文艺出版社常务副社长曹元勇是与莫言有着二十多年交情的朋友与合作伙伴。他告诉记者,在莫言获得诺奖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作品出版的混乱局面莫言本人也无法控制。这也是国内出版界的特殊现象:一些当代知名作家的作品重复出版、同质化出版及盗版侵权情况严重,出版社和著作权人各有苦衷,也各受其害。


“在国外尤其是欧美、日本,著作权授权通常是独家版权,如果有人重复授权,他可能会受到同行的抵制。我认为这和这些国家的图书市场相对规范、知识产权保护相对完善有关。但在国内,许多作家的作品存在重复授权的情况,即同时向多家出版机构授权的情况,背后有法律法规不完善、出版社能力有限等原因。”曹元勇说。


出版人、前九久读书人副总编辑彭伦在接受新闻采访时说:“独家版权意味着这些作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授权其他出版社出版,这可以让出版社更加重视和维护市场优势,对打击盗版、保证质量和作者权益都有益处,是符合出版规律的。但国内作者或已经去世的作家的遗产继承人因为各种原因,不了解独家授权的重要性,就会出现重复授权的情况,即同一作品授权不同的出版机构。这导致同一作品的不同版本同时在市场上流通,结果往往是价格战和恶性竞争,出版社可能就没有动力为作家做更大的投入,做长远的规划。到头来双方都是受害者。”


浙江文艺出版社社长郑重向澎湃新闻表示,独家版权的案例罕见,是国内出版产业尚在调整期的表现。“一方面是出版社对作家服务的能力的不成熟,第二是出版社经营理念的不成熟。传统的经营理念是经营作品,更成熟的模式则是要从经营作品向经营作家转变,从经营单一产品向经营产品线转变,从经营图书向经营产业链转变。第三确实是一些是作家的观念不成熟。有些作家的授权比较随性,好多是人情,大家熟人面子抹不开。有时也迫不得已,出版社没有做到位,作者只好换一家。”

“有时候,作者或作者的遗产继承人不了解出版,因为看到多授权一次就多一笔收入,就接受了。有些是因为作者对原出版社不满,有新选择时便重复授权。而出版社方面为了留住重要的作家和作品,尽管不符合自身利益,也默许了这种做法。”彭伦说。


曹元勇表示,在行业规则尚不完善的情况下,确实会出现唯利是图、破坏规则的情况,但也不是绝对的。据他回忆,2009年莫言的《蛙》写好后他代表出版社去谈合作,当时另外有人拿着一两百万现金要买这本书的版权。“从经济实力上来讲,我有什么资格去和人家竞争?作为一个出版人真的很矛盾,一方面很希望为好作品做编辑,一方面也知道这笔钱对作家而言不是小数目。但最后莫言还是基于多年的合作与互信,把作品交给了我们。所以,还是有许多作家遵守合同,不是拿钱就能哄抢版权、‘挖墙脚’的。”曹元勇说。

莫言作品全编·长篇小说系列11种封面 

“我们不是出价最高的”


莫言在发布会上说,之所以将作品交给浙江文艺出版社,一是因为自己算是半个浙江人,二则以此表达自己对浙江籍文学前辈的高度敬意,另外也是因为“浙江出版集团领导的真诚态度,浙江文艺出版社编辑的高度敬业精神,以及和跟我多年的深厚友谊”。


“事实上,在莫言独家版权的竞争者中,我们不是出价最高的。我想莫言先生还是更看中我们的品牌、信誉等软实力,以及与编辑团队长期以来的互信关系。”郑重说。
曹元勇是莫言多年的责任编辑和朋友,2015年他离开上海文艺出版社、加盟浙江文艺出版社,莫言独家版权此次花落浙江文艺也与他的“转会”密不可分。他也向澎湃新闻确认有“出价更高的资本大鳄”,“但浙江文艺有完善的、可执行的方案,都是建立在对其作品了解的基础上的”,最后的版税确定在“双方都接受的、合理范围内”。


莫言的女儿管笑笑作为莫言全版权经纪人对记者坦言:“浙江社很早就与我们进行了密切的接触和深入的沟通交流,当时也有很多大型国有出版社和业内著名的出版公司向我们询问图书版权合作事宜,有的也开出了让我们很动心的高价。但是浙江文艺出版社以及浙江出版集团领导们的诚意打动了我们,当然浙江社的品牌信誉、业务能力等多方面因素也是我们考量的重要因素。签约时,我们还有零散几部作品的版权还未到期。我们和浙江社两边的律师们也认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将签约日前已出版的全部作品独家授权给浙江社并不构成对现有合同的侵权。”


郑重向新闻透露,这次虽然与莫言老师仅签下已出版全部作品的中文简体字版权,但也会在充分尊重莫言老师的意愿的前提下,在海外推广、影视策划等方面为莫言老师出谋献策,“我们可以为作者提供的服务不局限于纸书,涉及整个内容产业的服务,包括内容研发、经纪、分销等。”



莫言为新版长篇小说系列题写的书名


郑重表示,在国内的出版环境下,能否做独家版权一看能力、二看实力。“莫言作品体量大、水平高,出版社必须有职业化的编辑出版能力、市场营销和渠道渗透能力,对他的作品有深入研究。我们有曹元勇先生领导的一个专业的团队来提供出版、策划、媒介宣传等服务。第二是实力,不光是经济上的硬实力,更重要的是软实力,比如出版社品牌和信誉,文化底蕴等等。我想,浙江的人文荟萃,浙江出版集团的经营理念,浙江省的市场经济环境,在全国都是领先的。”


“在出版社具备一定能力、与作者双方理念达成默契的前提下,独家版权是一个双赢的选择。我相信这种情况会越来越多,渐渐成为常态。”郑重说,“莫言作为一个诺奖获得者、重量级作家,他在观念上已经走在前面了。过去他的作品也是分散的。现在他作出这样一个决策,也是有前瞻性的、符合国际惯例的。”


曹元勇希望主要作家的版权独家授权成为一种业界常态,并且在行业内形成共识,让每个出版社拥有稳定的作者队伍,形成各自的特色。“这对整个阅读环境会逐渐产生影响,让大众意识到知识产权是昂贵的,不是廉价的。如果过于随意地授权,意味着无价的作品将因为这样的行为而变得廉价。现在,因为恶性竞争,许多还没开始销售的新书就在打折,这对知识产权来说是很奇怪的现象。”


“莫言作为一位诺奖作家,也是一位国际性大作家,他对中国图书市场授权规范也应该起到一个标杆性的作用。2016年,在莫言的图书版权除零散几部作品版权还未到期外、绝大多数版权都到期时,他作出了整理版权、独家授权的决定,我想在这一点上莫言还是站得比较高的。中国图书出版走到今天,应该把握机会,从著作权人到出版社共同来建设和维护一个良性规范的图书市场和运作机制。”曹元勇说。


“不为莫言的市场发愁”


由于出版环境的特殊性,如市面上仍然存在大量难以回收的其他版本莫言作品等,有人认为“独家版权”的实践可能面临很大的挑战。

郑重坦言,市场的不规范会有一定影响,“但我们会按照行业惯例,跟全国范围内的客户接洽,让不合法的版本逐步退出市场。”


曹元勇则表示,浙江文艺出版社所有决策都建立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他对中国的图书市场和莫言作品的市场表现有信心。“品质出色的纸质图书,销售额是在上升的。市场数据也告诉我们,莫言是一个有实力的作家,是一个需要读者一读再读的丰富又庞杂的世界,也是一个不断吸引新读者的作家。”曹元勇笑言,“如果还要为莫言有没有市场而发愁,那就不要做出版了。”


浙江文艺推出的新版莫言全编在装帧设计风格上有显著不同,据曹元勇介绍,是融入了世界性的概念、征求了“90后”年轻人的意见。“过去莫言小说给人的印象就是乡土,其实他的作品应该远远大于乡土文学这个概念。诺贝尔奖给了我们认识他的新视角,把莫言当做一个世界级作家看待时你的视角也会变。我们觉得旧封面那种充满乡土气息的老面孔与年轻一代读者距离太远,因此从设计上做了大胆的改变,目前的效果我非常满意。”此外,莫言为每一本小说题写了诗词,回想当年每一本书的创作过程,权当新版的序言。


对于新版图书推出后防盗版的形势,曹元勇表示乐观:“应该说,现在盗版代价会很大,被抓住代价会更大。另外,国内图书市场也在逐渐规范,比如卖盗版的场所在减少,盗版市场也在缩小。我常说买盗版就是帮助一个贼去偷别人的财产,这是很简单的一个道理,每个人从自己做起就可以了。现在许多年轻人有知识产权意识,他们愿意购买正版。从这一点来看,我们还是一代代在成熟和进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