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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投资 警惕法律风险

 一部影片或电视剧,从筹备、发行、制作、回收等各个环节,无不存在着法律问题。尤其影视市场IP爆发阶段,对于影视投资的法律风险更应关注。版权、明星肖像权等,是纠纷的高发地。


  制作、发行等环节都有法律风险

  北京开心麻花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就因为一篇公众号的文章影响其上市进程;琼瑶状告于正的《宫锁连城》抄袭案,案子本身没有悬念,但投资方最重要的损失是因停播而与电视台违约;电视剧《芈月传》火了之后也出现与小说剧本作者之间的纠纷。

  一部电影或影视项目在不成功或亏钱时通常不会有什么外部纠纷,但一旦成功就容易成为议论焦点,甚至在筹备、制作、发行、回收等环节都存在法律风险,具体包括哪些?

  在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饶宏斌看来,投资主体、投资方式、投资份额、版权、收益分配,包括投资失败、合同解除、第三方、涉外、保密等都会出现风险。风险如果放任就会产生很多后果,包括诉讼、赔偿、停播等,都会影响资本运作。

  饶宏斌认为,热门小说改编,首先要站在商业模式的高度,二是版权,三是授权期限。比如由小说《鬼吹灯》改编的两部电影《寻龙诀》和《九层妖塔》,《寻龙诀》票房超过16亿元,而《九层妖塔》却没有得到原著作者的认同感。2016年2月,《鬼吹灯》作者天下霸唱把《九层妖塔》导演陆川和出品方中影集团告上法庭,并索赔100万元。中国影视市场不太规范,关于知识产权或相关权利保护的具体操作性规定比较缺乏,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具体事情是否侵权有时也难有定论。

  剧本创作也要重视法律。电影《人再囧途之泰囧》在2012年获得14亿元票房后,遭到电影《人在囧途》出品人的起诉,索赔1亿元。其诉讼理由一是《人再囧途之泰囧》进行虚假宣传,暗示两部片子有关系;二是利用了前部影片的名称,导致观众混淆、误认;三是情节类似。饶宏斌作为被告律师团成员曾参与这个案子,案子当中涉及到很多法律问题。

  饶宏斌提醒,要注意多方投资中的法律问题,这其中包括版权、协调配合、对外权利、投资收益等,容不得半点含糊。投资人要抓住两个关键,钱和权。钱就是资金的走向,包括付款条件或者分期付款。二是要把握对项目、对公司的管控。然后是整个合同文件的把关,核心条款不能仅靠律师解决。

  影视投资一定要尊重版权

  2003年,《无极》的海外发行方——电影人陈伟明发现了《浪漫满屋》的韩国版权,《浪漫满屋》改编自韩国知名漫画《Full House》。当时陈伟明逛书店看到这部漫画时,觉得这么好的漫画为什么没有人拍,便找到了那个漫画家。漫画家住在韩国首尔中心地段的一幢四层大房子里,还有十几个随从伺候。韩国漫画家能住这么好的房子,而中国原创漫画家却生活窘困,陈伟明认为,这是尊重知识产权所带来的区别。

  陈伟明认为,从事影视投资一定要尊重版权,如果版权方面的法律诉求不完善或有瑕疵,就会出现诸多法律纠纷。对于投资人而言,在购买版权制作、生产过程中,最好有法务介入,以规避一些风险。以《浪漫满屋》为例,陈伟明要带《浪漫满屋》进入中国也碰到一些问题,因为版权是他从漫画家那里买过来的,之后分别拍了韩国版和泰国版的《浪漫满屋》电视剧。韩国版电视剧的版权在韩国属于电视台。韩国电视剧是边拍边播,制作公司只有30%的资金开发剧本、选择演员,后面70%的资金都是电视台给的。所以,电视台有霸王条款,不管多大的公司,成片的版权必须归电视台。这样一来,《浪漫满屋》由于国情、行情不同,凭空多出一个版权矛盾,原著的版权在陈伟明这儿,电视剧版权在韩国电视台。

  警惕生产制作中的各种风险

  生产制作过程中也会遇到各种风险,比如主创人员的风险。陈伟明有一部电影因为主演吸毒而一直没拍。所以,选择主创人员时一定要对他们进行尽职调查。

  如何规避主创人员的风险,美国的经验值得借鉴。他们首先考察艺人在12个月以内是否有绯闻或不好的业绩,美国经纪公司比较强大,经纪公司可以承诺在电影拍摄和公映期间,艺人有义务不出现任何绯闻。一旦发生问题,经纪公司就断送艺人的事业前程以惩罚艺人。

  而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形成良性循环可能还需要一个过程,仅仅法律约束还不够。比如,一个艺人唯利是图,连基础的合约条款都不遵守,某些艺人说违约就违约,中国的经纪公司还抢着要他们,这在韩国影视圈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如果艺人艺德有问题还被经纪公司起用,那么,这样的经纪公司在韩国会受到整个行业的抵制。

  陈伟明表示,中国艺人为什么能够坐地起价,说翻脸就翻脸,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体制约束。韩国是行业抵制,因为法律只约束君子,不约束小人。在这样的背景下,除了拿起法律武器以外,行业整体约束也很重要。

  在整体制作层面。目前国内整体中坚力量比较薄弱,尤其缺少好的制作团队。拍中国版《浪漫满屋》电视剧时,陈伟明找了相应的中国制作团队。同样是晚上喝酒,韩国团队第二天早上7:00准时开工,而中国团队第二天早上懒散地开工。除了专业性,对于工作的尊重也很重要。

  现在很多剧组是连轴转,尽管劳动法规定一天工作8小时,但一般剧组开工后一天工作14至15小时,其中的潜在风险就很高。很多大牌明星会签时间要求,比如拍摄《满城尽带黄金甲》时,周润发对时间的要求非常严格。他住在北京饭店,拍摄是在北京电影制片厂,他要求起床就开始算时间,一天只能工作8小时,导致后来几乎没办法拍下去。

  人员的劳动保险从法律上讲也需要投资人重视。剧组里最辛苦的是场工、道具、美术,他们基本上是“三班倒”,24小时轮流工作,有些人员如武替更是高危行业,出现伤亡事故的风险非常高,如不提前做好保险防范,剧组因出现事故而不能开工的损失将非常大。

  另外一个易引纠纷的,是演员的肖像权问题。很多投资人觉得,已经给了大笔酬金,恨不得把所有钱都赚回来。比如现代剧会有很多广告植入,有些投资人习惯了占小便宜、打擦边球,就想相应的广告代理也使用某位参演演员。那么,如何界定广告使用权和电影肖像权,尤其是名演员的广告使用权和肖像使用权,一不小心就会踩到雷区。

  从做电影的角度来说,陈伟明建议投资人最好投资可以系列化的电影,能够带来互动价值。投资那些有系列产品开发能力的作品,当第一部作品出来后,第二部能够延伸下去,受众也一直跟着往下走。